公告南投縣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案,自115年1月2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受理申請案件,逾期不再受理,請符合資格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公告單位與日期:民政課 2025/12/8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11月24日原民社字第1140052353 號函辦理。 二、 本計畫服務對象為年滿55歲(申請日期為準)以上原住民,資格限制如下: (一) 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且非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服務對象資格者。 (二) 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計畫補助者。 (三) 服務對象獲本計畫補助,5年內(含本年度)最高補助金額不得逾新臺幣4萬元整(假牙維修不在此限)。 (四) 服務對象同一顎或同一牙位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5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但假牙維修費不在此限。 三、 本縣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申請假牙補助,請逕至配合旨揭計畫南投縣健保特約牙科醫院及診所檢查口腔及診治,由該牙科院(所)協助申請作業,依本案補助基準,製作假牙費用若超過本計畫各類補助態樣最高補助金額,得由民眾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