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用戶身分確認服務系統申請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單位與日期:秘書室 2023/10/27
主旨: | 修正「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用戶身分確認服務系統申請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說明: |
一、 | 依據內政部112年10月17日台內資字第1120442948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修正配合金融業實務需求,開放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受中央銀行主管之財團法人,得申請使用自然人憑證用戶身分確認服務系統,並將自然人憑證身分確認系統服務相關資通安全規範及責任歸屬內容納入申請機關(構)應注意規定。 |
三、 | 修正後「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用戶身分確認服務系統申請要點」公告於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s://moica.nat.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