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低收入戶生活津貼補助總清查 (1121027更新)
113年度 低收入戶生活津貼補助總清查
一、受理時間: 請依據村別順序受理。
每週一至五: 早上09:00~11:00 及 下午14:00~16:00。
每日12:00~13:00為本所中午休息時間恕不受理,敬請見諒!
村別 |
時間 |
國姓村、石門村、大旗村、 長流村、長豐村、長福村、北港村 |
112/10/16(一) 至112/10/25(三) |
柑林村、大石村、北山村、南港村、 乾溝村、福龜村 |
112/10/25(三) 至112/11/3(五) |
二、 受理地點:請向本所社會課申請。
三、 檢附資料:俾利受理總清查案件效率,資料請自行影印。
□申請人(戶長)印章。(□外籍配偶居留證影本) □代辦人印章及身分證。(申請人親自辦理者免附) □戶內人口農會、郵局、各銀行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111年9月15日 -迄今交易明細或存摺內頁影本。 □戶內異動人口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需詳細記事。(無則免附) □111年列計人口之死亡保險給付明細或存摺內頁影本。(無則免附) □入住機構證明。(無則免附) □入出監證明書。(無則免附) □重傷病需3個月以上治療/療養醫療診斷證明書或重大傷病證明。 (無則免附) □相關法院裁判書,例如(兩年內)離婚協議/判決書、保護令、失蹤證明…等。 (無則免附) |
四、聯絡方式:
1.每週一至五:早上09:00~11:00、下午14:00~16:00。
2.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3.承辦人:(049)2721-002 分機151 鄭小姐
(049)2721-002 分機152 涂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