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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維持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至111年1月24日,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防疫管制措施調整加嚴如說明段,請轄內宗教團體配合辦理。

公告單位與日期:民政課 2022/1/12

說明:    
 
一、  自110年1月11日起,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措施調整加嚴如下:  
 
(一)  共通性措施:須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或消毒用品、加強環境?消、員工及內部人員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二)  佩戴口罩:除飲食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神職人員講道及主持儀式、活動時,亦須佩戴。  
 
(三)  餐飲:餐會、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另用餐環境建議維持適當社交距離。  
 
(四)  住宿:提供住宿者,除同住家人外,以1人1室為限。  
 
(五)  繞境、遊行及其他大型宗教活動:須提報防疫計畫並經地方政府同意後辦理,辦理時務必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戴口罩、提供洗手設備或消毒用品、加強環境?消等措施。  
 
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如針對特定區域或事項,實施特殊防疫措施者,從其規定。  
 
三、  現階段防疫規範詳如「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措施」,該表及相關防疫指引可至該部「全國宗教資訊網」首頁(網址:https://religion.moi.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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