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於8月9日(含當日)以後戶籍遷出者,請返回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公告單位與日期:民政課                                            2021/11/3
                                
                                 
	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原定投票日期為110年8月28日,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改定於110年12月18日舉行投票,故投票權人仍以原投票日110年8月28日有投票權資格之投票權人為限。又依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已編入投票權人名冊之投票權人於110年8月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票所投票。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原定投票日期為110年8月28日,因受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改定於110年12月18日舉行
	投票,故投票權人仍以原投票日110年8月28日有投票權資
	格之投票權人為限。又依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已編入投票權人名冊之投票權人
	於110年8月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
	票所投票。
	 
	票所投票。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原定投票日期為110年8月28日,因受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改定於110年12月18日舉行
	投票,故投票權人仍以原投票日110年8月28日有投票權資
	格之投票權人為限。又依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已編入投票權人名冊之投票權人
	於110年8月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
	票所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