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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整潔度評比推動計畫

日期:2015/5/18

環境整潔度評比推動計畫

104年4月16日修正

一、緣由 環保署在既有清淨家園全民運動計畫執行基礎下,於98至103年間逐年推動「營造永續優質環境衛生計畫」,經由績效評比,激勵向上提升的能量。因應該計畫執行至103年度截止,為簡化作業方式、提升行政效能,並促進地方組織參與環境清潔衛生工作,故調整環境整潔度評比方式,以持續了解地方環境衛生之執行成效,促進地方政府加強推動環境清潔衛生工作。

二、目標 (一) 經由相鄰村里每5村里為1小組、每2小組為1大組的編組,落實執行整潔度實地相互觀摩評分工作,達成村里居家環境內外髒亂點之清理整頓,提升村里及鄉鎮市區的環境品質,讓當地居民有健康優質的生活環境,並帶動整體觀光資源,提高城鄉土地價值。 (二) 本方案透過該評比活動,評出全國環保績優的鄉鎮市區及村里,做為全國楷模,讓民眾參與並了解居住環境現況,共同關心環保議題,並展望未來期望臺灣環境能更加美好。 (三) 使臺灣的環保工作更上層樓,實現「友善城鄉環境」的願景目標。

三、期程:104年起實施。

四、環境整潔度評比機制說明 (一) 任務編組 1.鄰、志義工隊 以各村里依區域特性設定,並以彰顯當地環境衛生特點將全村里劃設成至少兩個街廓為責任照顧區,維護環境清潔、整齊並提升綠美化。 2.村里 由鄉鎮市區公所(或清潔隊)協助分組,每5個鄰近村里組成1小組,每2個鄰近1小組為1大組(10個村里),每月進行自評,每季至小組內其他1個村里進行互評,每年完成1次小組內其他各村里互評。 3.鄉鎮市區   每季針對轄內25%村里進行抽測,且各小組每季至少須抽測1個村里,每年完成1次轄內所有村里評比。 4.縣市   每季針對轄內10%村里進行抽測,並於規定期限前於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EcoLife)網(以下稱綠網)完成查核40%村里名單抽籤作業,且各大組每季至少須抽測1個村里,每年完成轄內40%村里評比。 5.環保署 採無預警方式進行外稽考核,抽測全國80%村里(包含縣市未抽查60%村里與系統抽籤隨機挑選縣市所選定20%村里)。 (二) 動員評比 1.村里互評:每季至小組內1個村里進行互評,並以每一村里均被其他村里互評為必須。 2.鄉鎮市區評村里小組:每季抽測25%村里,每小組至少1村里,當季受評比村里以平均整潔度成績為季評比成績之基礎。 3.縣市評村里大組:每季抽測10%村里,每大組至少1村里,並做為大組內各村里整潔度成績調升、調降之依據。 4.環保署外稽考核鄉鎮市區-採無預警方式進行外稽考核,於上半年及下半年各抽40%村里考核整潔度情形,並做為該鄉鎮市區各村里之整潔度成績調升、調降之依據。 (三) 5級績效呈現 1.特優級(A級)。 2.優等級(B級)。 3.普通級(C級)。 4.加強級(D級)。 5.改善級(E級)。

五、相關單位之評比方式及頻率 有關各單位整潔度自評/互評、抽測、複測及外稽考核之方式及頻率規劃,請參閱圖1所示。茲說明如下: (一) 村里每月自評1次 1. 村里長除編組安排社區環保義工及環保協查志工,協助村里定期巡檢各巡檢路線,及通報或清理髒亂外,每月至少派員沿評比路線(走遍全村里各大街小巷的路線)進行全村里整潔度自評1次。 2. 自評之負責人員得無需於綠網中發表自評日誌,惟若發現髒亂須發表通報日誌。 (二) 村里每季循環互評1次 鄉鎮市區公所應編組安排轄內相鄰村里,每5村里為1小組,各派員至小組內其他村里沿評比路線進行相互觀摩評分1次。每年完成一次循環(如表1),即每一村里每年至少至小組中其他村里觀摩評分各1次,評分結果不納入比賽評分,但有未確實執行之情形,將納入為對前述評分者村里之動員績效之扣分項目。 (三) 鄉鎮市區公所每季抽測各小組1-2個村里(約25%村里)1次 鄉鎮市區公所每季派員(含清潔隊員或整潔美化助理員或志義工)針對轄內各小組中1-2個村里(達村里數25%以上),沿其評比路線進行抽測1次,每年完成所有村里之抽測作業。 (四) 縣市環保局每季複測各大組1個村里(約10%村里)1次 針對轄內各大組之村里每季至少複測其中1村里(即約10%村里)。 (五) 環保署專案委託每年考核各村里1次 環保署專案委託採無預警方式進行外稽考核,於上半年及下半年各抽40%村里考核整潔度,並統計及提供地方政府轄區髒亂熱點作為加強其轄區環境改善重點。

六、實施方式 (一) 整潔度評比方式 1.評比前應詳細檢視受評村里之評比路線圖並備妥相關評比工具進行評比: (1)村里於評比作業前應於綠網照顧區\評比路線下載另存評比路線圖,依實際評比路線以各村里依區域特性設定至少兩個街廓標示評比點範圍及編號。 (2)另於綠網照顧區\評比路線編輯功能中,鍵入評比路線之各評比點相關資料(如評比點位置序號、定點地址/地標或GPS定位說明…),即可製作該村里「整潔度評比作業表」的定型化表單(彙整表如表2、明細表如表3),不必每次重複填寫或鍵入,可有效簡化程序及縮短時程;並可提供後續其他單位評比時,直接下載檔案或列印使用。 2.「村里評比路線圖」範例說明: (1)地圖上應標示建議評比起迄地點及方向(路線並應涵蓋村里每一條道路及巷弄),以及各評比點範圍等,如圖2。 (2)為證實執行互評、抽測、複測及考核時,已走遍涵蓋村里所有道路大街小巷的評比路線,必須在各評比點時,以數位相機拍攝「現況照片」至少1張存證,並於「整潔度評比作業表」的定型化表單中紀錄該「現況照片」於照相機上之照片序號。 3.查核評比重點及級別判定(如表4) 整潔度評比之副指標為清潔、整齊及綠美化,細項指標包括清潔面向之垃圾(包)、菸蒂、檳榔渣、狗便及積水容器等髒亂項目,與垃圾箱滿溢、水溝污染(堵塞、積水)及道路路面色差等;整齊面向之小廣告、立(牆)面塗鴉、路霸、汽機車亂停、纜線凌亂、路面坑洞及雜草等;綠美化面向之道路兩側種植行道樹、植栽或綠帶及立(牆)面專業彩繪或裝設藝術裝置等,依發現之髒亂數量或情形,分為5個對應級別:A(特優級)、B(優等級)、C(普通級)、D(加強級)及E(改善級)。 4.現場紀錄 (1)村里於評比作業前,應先依前述第2點製作「村里評比路線圖」及「整潔度評比作業表」等定型化表單,提供後續各單位評比時,直接下載檔案或列印使用,有效簡化程序及縮短時程。 (2)若實地查核細項指標之分級評估為D或E級,以及每一個評比點務必拍照存證。 依「村里評比路線圖」前進,於經過時,應以數位相機將證明走完評比路線全程之「現況照片」及整潔度查核時各評比點之細項指標分級評估結果為D或E級時,其缺失之「缺失照片」拍照存證,拍下之位置應於圖上標記(「現況照片」依前(1)點之說明已於評比前事先標示完成,而「缺失照片」其定點位置序號,則沿「評比路線終點」編號往後續編),並於評比完成後於綠網登錄即可。 (3)有關現場紀錄之範例,如表5所示。 5.登錄綠網 評比完成返回辦公處所後,將評比作業表及對應之照片,上傳至綠網(網址: http://ecolife.epa.gov.tw/)個人部落格的工作日誌中。 (二) 整潔度成績及動員績效的考核制度 1.各評比點以細項指標之最低分級為其分級,村里整潔度以所有評比點之最低分級為其分級。 2.鄉鎮市區每季抽測各小組內1-2個村里,每年完成全面抽測一次。 3. 環保局每季抽測各大組內1-2個村里,採連坐觀念進行調升或調降級別: 若環保局複測成績與鄉鎮市區抽測成績差距達2級以上,則調整1級,差距3級調整2級,依此類推。 4. 環保署外稽考核每半年抽測40%村里,採連坐觀念進行調升或調降級別: (1)村里成績調整 若環保署外稽成績與環保局抽測成績差距達2級以上,則調整1級,差距3級調整2級,依此類推。 (2)鄉鎮市區評比成績調整 A.鄉鎮市區之季評比成績以轄內村里(經調整級別後)之平均級別為基礎。 B.外稽考核結果X (取整數),對應調整鄉鎮市區之季評比成績。 5.村里整潔度成績計算方式 以鄉鎮市區抽測成績為基礎,再依環保局複測、環保署外稽考核,依前述原則進行升降級別認定。 6.鄉鎮市區整潔度成績計算方式 以轄內村里(經調整級別後)之平均級別為基礎。 7.縣市整潔度成績計算方式 (1)季評比成績: 以轄內鄉鎮市區(經調整級別後)之平均級別為基礎。 (2)年評比成績: 以4季經升降級別後之平均成績認定之。 8.動員績效計算方式 月動員績效成績 = 該月之村里月動員績效評比表(如表6)成績 季動員績效成績 = 該季各月份之村里月動員績效評比表平均成績 年動員績效成績 = 該年度各月份之村里月動員績效評比表平均成績 (三)相關獎勵措施 1.整潔度評比成績及村里年動員績效成績績優單位,本署將建議績優單位給予參與人員記功敘獎。 2.上開成績將納入本署「地方環保機關績效考核」,並依相關規定辦理績優單位表揚事宜。

七、預期效益 藉由本計畫之實施,可推動村里社區及鄉鎮市區加強維護環境整潔,落實整潔度之複式動員,並可提升綠網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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